退款與退貨政策
為確保您的購物體驗,魯蘭珠寶針對退貨與退款制定以下規範。完成交易即代表您知悉並同意遵守本政策。
1. 退貨申請條件
- 鑑賞期限: 您享有自簽收商品隔日起算 7 日之猶豫期。如需退貨,請於期限內透過官方客服管道提交申請。
- 商品狀態: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全新狀態,且包含所有附件(如:鑑定證書、包裝盒、保固卡、贈品等)。
- 例外情形: 若商品經佩戴、人為損毀、加工改造,或因個人保管不當導致證書遺失,恕不接受退貨。
2. 退款流程
- 審核機制: 收到您的退貨商品後,我們將於 3 個工作日內進行品質檢查。
- 撥款方式: 確認商品狀態符合退貨標準後,款項將於 7 個工作日內退回至您原始付款帳戶。實際到帳時間取決於各銀行作業進度。
3. 物流費用與責任
- 非品質因素退貨: 如因尺寸不符、個人偏好等原因申請退貨,買方需負擔寄回之物流費用。
- 品質因素退貨: 若因商品本身存在嚴重瑕疵或鑑定結果不符所產生之退貨,物流費用由魯蘭珠寶全額承擔。
- 物流損毀: 建議您在拆封包裹時全程錄影。若商品於簽收前因物流導致損壞,請務必於簽收後 24 小時內聯繫我們,我們將負起全責並處理退款或補發事宜。
4. 關於鑑賞期
- 請注意,鑑賞期非試用期。翡翠飾品屬於高單價貴重物品,經佩戴後極易產生細微痕跡,我們嚴格把關每一件寄出的孤品品質,請您在確認購買意願後再進行配戴。
若您對退款程序有任何疑問,請隨時聯繫線上客服人員。